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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务知识

浏览:972次 发布日期:2004年05月19日
一、团建标准:
基层团总支建设标准 
(一) 领导班子建设好。 班子整齐,按期换届,思想作风过硬,工作制度健全。
(二) 执行党的政策好。贯彻党的方针,围绕中心任务,照顾青年特点,反映青年要求,参与民主管理,发挥助手作用。
(三) 主导作用发挥好。履行团委职责,统筹规划工作,抓好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培训支部干部,考核支部工作,所属团支部合格达标率90%以上。
(四) 各项活动开展好。主题鲜明,组织周密,调动支部积极性,活动面大,注重实效。
(五) 活动阵地建设好。开展活动有阵地,工作经费有保障,经费、阵地管理使用好。
团支部建设标准
(一) 有班子。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二)有制度。“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
注册制度,团课制度)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活注重选题质量,发展团员坚
持标准。
(三)有活动。各项活动坚持经常,团员青年参加广泛,形式多样、各有特色。
(四)有作用。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设
成青年核心。
二、推优入党
优秀团员推荐入党的有关规定
1、 前提与基础: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推优工作指导,明确推优统一时间、标准、程序、效率。
2、每年四月和十月为推优月。
3、推优标准:1、推优对象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政治态度端正,写过入党申请书,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推优对象在平时要能加强理论、时速政策学习,积极参加马列读书会的学习;
4、推优对象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并能在本班的觉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推优对象不可有不及格课程;
5、推优对象必须能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在班级中能配合班团委开展工作,并能利用自己的专长为他人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且为团支部的集体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
6、推优对象必须勇于奉献,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在被推优学年中没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7、推优对象要经常主动地向组织汇报思想。
8、推优程序实行二种推优并行,推优月中各团支部召开推优会,先由党建联系人介绍团支部中写过入党申请书同学情况,再由支部中全体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按得票标多少确立不少于支部团员数15%为推优对象。再由团支部结合本人表现,形成推优决议,报党支部、团委组织部备案,在团支部推优过程中要做好监督工作,确保推优公正进行。同时,团总支常委会可不定期向党支部推荐表现特别突出的同不作为推优对象,但分团总支组织必须对其被推优原因进行较详细叙述,并在一定范围张榜公布,接受同学监督。
9、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先进评比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评比条例
根据《团章》和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为表彰全校各团支部中成绩突出、深受团员青年拥护的团支部、团干部、优秀团员,并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风气,校团委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比条例
(一)先进团支部条件
1、组织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能按规定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2、认真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反馈信息,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4、围绕本班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主题活动,团员模范作用发挥好,在学风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发展团员和“推优”工作,团支部“三会二制一课”制度执行正常。
6、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宣传、活动阵地,支部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团员参加率 98%以上。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贯彻执行党团组织的有关精神,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牺牲、奉献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与同学打成一片,做同学的表率,所在团支部工作活跃。
3、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在班级前十五名。
(三)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遵纪守法。
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对集体工作兢兢业业,在团员青年中起骨干作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在班里前十五名。
二、评比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由系团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委员扩大会议统一评比确定,并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定后,由校团委统一公布。
(二)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根据校团委统一布置召开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经系、校团组织审定,最后由校团委统一公布。
(三)每年评比一次,在“五·四”青年节前发文表彰。“先进团支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支部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下。“优秀团干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团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八以下,“优秀共青团员”额定数原则上为团员总数的百分之二以下。
三、奖励办法
1、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给予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并作为下半年先进班级评比的主要依据。
2、凡被评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由校团委发给荣誉证书,并将《登记表》归人个人档案中,且作为团支部、团总支换届选举的主要候选人及被团组织推荐人党的主要对象。
3、在各类评比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不符合条例的,即取消各类荣誉资格,所在组织及有关人员要作出认真检查。
四、团章、团徽、团旗(www.ccyl.org.cn/flay_badge_rule/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