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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考核标准

浏览:1365次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18日
学生会干部考核评分标准表
类别 考核要求 分值 考核分数 加扣原因
行为规范(30分)
1、积极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5%
2、按时认真参加学生会有关会议,不无故缺席(每缺席一次扣5%,迟到三次无故缺席作自动辞职处理;5%
3、顾大局、促团结,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不互相推卸责任,提高工作效率;5%
4、积极参加校院、社会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在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5%
5、公共场合优良表现,自身形象良好,见义勇为、拾金不昧。10%
主体工作(30分) 认真、出色地完成本部门主要职能工作 30%
学习成绩 1、专业学习成绩好,(无补考,总分居班级前十五名之列);2、获一等奖学金(10%)、二等奖学金(8%)、三等奖学金(6%)、其余(2%)。 5%
创新工作 所开展的活动新颖、有创造性且内容健康有活力。 10%
其他工作 学期期末各部部长的述职报告(副部长的学期工作体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