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告

浏览:465次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7日
 

各依托单位:

  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6年度以前(含2016年度)受到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提交总结报告的学术交流项目,应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二、报送方式

学术交流项目总结材料报送分为网上填报和网下纸质递交两个步骤。首先,由学术交流项目负责人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点击“学术交流总结”按钮进行在线填报总结、上传主要参加外省专家信息表等资料,并递交所在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依托单位确认无误后上报基金办。然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下载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系统生成的总结全文,打印成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附件交给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存档。

三、时间安排

各学术交流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总结材料网上填报,并将总结材料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四、联系人、网址和通讯地址

结题工作联系人:陈登;电话:0571- 87353861,邮箱: cd@zjnsf.gov.cn

纸质材料受理人:俞振伟;电话:0571-86964972,邮箱:yzw@zjnsf.gov.cn 

钱昊:主管生命科学(C),兼管化学科学(B)、地球科学(D);电话:0571-88212603,E-mail:qianhao@zjnsf.gov.cn;

徐敏:主管信息科学(F),兼管数学物理科学(A)、部分管理科学(G01、G02);电话:0571-88212789,E-mail:xumin@zjnsf.gov.cn;

陈登:兼管部分管理科学(G03);电话:0571-87353861,E-mail:cd@zjnsf.gov.cn;

林思达:兼管医学科学(H);电话:0571-85119257,E-mail:linsida@zjnsf.gov.cn;

吴正光:兼管工程与材料科学(E),其中朱瑞瑜协管材料科学(E01-04),电话:0571-85214970,E-mail:rxx@zjnsf.gov.cn;俞振伟协管工程科学(E05-09),电话:0571-86964972,E-mail:yzw@zjnsf.gov.cn。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