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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浏览:1635次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9日
1、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仪器设备领用、验收、维护保养、联系维修事务,由实验中心主任监督执行。全体人员必须自觉关心、参与和配合这项重要工作。
2、实验中心主任必须在学校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制订出仪器设备的申购计划、报废计划,添置补充新仪器,以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制定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使用率的问题,避免闲置浪费。
3、仪器的使用者,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规则操作,严禁擅自改变仪器操作要点,仪器存放位置,如确需改变者,应经管理人员同意,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4、使用各类仪器,应如实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违规操作而导致仪器损坏者,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主任,按实验中心有关条例处理。
5、仪器设备每年核对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一旦发现问题,应通报本院和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