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衢州学院第三届化学竞赛的通知

浏览:2121发布日期:2015/01/18

关于举办衢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化学竞赛的通知
为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推动我校化学实验教学的总体水平,扩大化学实验教学成果的影响,探索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培养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认真细致的思维方式,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对化学学科的热情和兴趣,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为我校参加全省2016年9月在浙江师范大学举办的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做好准备,我校决定举办衢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化学竞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承办单位:化学材料与工程学院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我校成立衢州学院大学生化学竞赛组织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下设办公室、设备保障组、考务评卷组。竞赛组委会由教务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化学化工类专家组成。竞赛专家评审组由化学化工类专家组成,负责评卷等工作。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吕延文
副主任:吕彩忠 郑启富 吕亮
成  员:汪佳 程宝华 金懿 潘向军 陈剑君 王玉林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和实施,制定竞赛内容、细则和奖励办法。
2.主考:吕延文
3.巡考:吕彩忠 吕亮
4.组织和管理:金懿 潘向军 赵颖俊
5.考务组: 金迪
6.监考教师: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待定
7.评卷组:陈剑君 金懿 潘向军 赵颖俊
8.面试及专家评审组:吕亮,谢艳,周海,吴越超,郑土才,余建刚,金懿(其他待定)
9.宣传: 程宝华
10.报名:金迪
11.协调:汪佳 金懿
二、竞赛内容、规则
(一)竞赛内容
第三届衢州学院大学生化学竞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笔试(2016年5月初举行)。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参赛学生年级面向本科大二,大三年级,专科大一,大二年级。根据笔试结果,选出至少20人的面试阶段候选人(进入面试学生经带队老师分组后可参加省级化学竞赛)。
第二阶段:面试(2016年5月举行)。根据面试情况结合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决出一二三等奖。
(二)竞赛规则
(1)竞赛实验场地除参赛学生、组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服务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参赛除配戴组委会核发的竞赛证外,并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经查验无误,方准参加竞赛。
(3)参赛学生应在规定的笔试或实验开始时间前15分钟入场,迟到逾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强行入场或离场者,视作弃权论处。
(4)参赛学生除应具备的文具、无程序电子计算器、绘图工具及有效身份证件外,不得携带其它物品进场(现场实验操作竞赛可带书籍)。移动电话务必全程关机,违者视其使用情节予以扣分或取消其竞赛资格。
(6)参赛学生必须于预备铃响后,进入指定的考场,并按编号就位。竞赛开始铃响后方可进行答题。竞赛结束铃声响毕,应立即停止答题,违者视其情节予以扣分或将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
(7)参赛学生不得在竞赛场内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更不得互相交谈,不得窃视他人试卷,否则扣其竞赛总分10分。
(8)竞赛进行中,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作说明或解答。
(9)参赛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借故擅自离场,否则取消竞赛资格。如有突发事故(如因病等),必须暂时离开竞赛试场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处理,但不得请求延长时间或补考。
(10)中途离场者不得将试题携出试场外。
(11)竞赛时如有偶发事件,应立即向专家组人员报告,会同处理。
(12)本规则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随时修正或补充。
三、报名
请参赛学生到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处报名,各学院的教学秘书汇总报名情况后发到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金迪OA(联系电话:8026548)。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
四、奖励办法
按照参赛总人数的5%、10%、15%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按照我校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对获奖学生记创新学分。
 
                                                      教务处    学生处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