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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之家”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1058次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15日
    我系 “党员之家”以开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座谈讨论、观看党建教育片、学习阅览党建书籍等为主要内容。党员之家将围绕“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活动的组织可由党员之家管理人员牵头组织。以便于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到党员之家来开展活动。
    各班级团支部借用“党员之家”活动室(二号实验楼四楼),须提前两天提交书面申请或电话预约(联系电话8026546),经 “党员之家”管理小组审核后方可使用。使用“党员之家”请自觉遵守《“党员之家”管理使用规定》。
    欢迎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到党员之家来开展活动和学习阅览。同时,也欢迎对党员之家的建设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六年三月 

附:“党员之家”管理使用规定
 
“党员之家”管理使用规定

一、“党员之家”由化工系党总支建设,由“党员之家”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旨在为全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同学服务。

二、“党员之家”管理人员要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以身作则,努力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党员之家”值班室主要供管理人员、值班人员使用。

四、“党员之家”活动室供全系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开展组织活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座谈讨论和观看电教片使用。

五、进出“党员之家”需凭本人有效证件,阅览时间进入要换取书位牌。

六、党员借用“党员之家”活动室,须提前两天提交书面申请或电话预约,经“党员之家”管理小组审核后方可使用。

七、在“党员之家”学习和开展活动应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爱护财物,讲究整洁卫生;阅览时间不妨碍他人学习,文明使用通讯工具。

八、“党员之家”书籍、VCD影片限于室内阅览、观看,不允许外借,不允许涂写损坏。

九、本规定由化工系“党员之家”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化工系“党员之家”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