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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54次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4日
为做好2014年度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根据《衢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衢院教[2012]3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A类学科竞赛(即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要求承办学院(部门)必须申报。各学院(部门)承办的A类竞赛详见附件1。
各学院(部门)成立学科竞赛组委会,设立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宣传、报名、组织辅导和竞赛实施等管理工作。对A类竞赛要在校内广泛宣传和发动,必须组织校级选拔赛。竞赛前通过横幅、海报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学生参与面和受益面。
2.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由各学院(部门)根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选择申报。
二、申报方式
1.2014年度A类学科竞赛(包含该竞赛的校级选拨赛)单独申报;其它级别的学科竞赛选择申报。
2.各学院(部门)根据申报范围确定申报学科竞赛项目及竞赛负责人,并由竞赛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衢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计划书》(附件2),经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20日下班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项目管理和实施
1.凡是立项的竞赛项目,严格按照计划书上的具体安排执行,特别是A类学科竞赛立项后,承办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早启动、早组队、早培训,鼓励本科学生积极参赛,力争今年竞赛成绩上新台阶。
2.立项的竞赛项目可获得学校一定的经费资助。
3.将学科竞赛与专业、学科、课程建设结合起来,要有一定比例的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经费用于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和学科竞赛;将学科竞赛与学生各类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实现校、院、社团三级管理;将课内与课外结合起来,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宣传发动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
4.所有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须在报名参赛前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5.各类学科竞赛负责人在竞赛结束后须及时递交《衢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数据采集表》(附件3)和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作为学科竞赛奖励依据。
6.联系人: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