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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衢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1767次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5日

 

各学院(部门):

2016年度衢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根据衢市科发计〔2016〕8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及申报项目的质量,申报项目必须充分考虑与衢州产业经济的结合度,具有良好产学研基础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

3.正在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不在本范围之内)。

4.正高级职称教师作为负责人仅限申报重点及以上项目。

二、支持方向及类别

(一)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竞争性分配项目、产业指导组(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电子化学品、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制造、特种纸、新能源(光伏)、水产业、动力电池材料、环保装备制造、高端汽摩配制造、有机硅材料、化纤新材料、膜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时尚家居和休闲用品等市重点细分行业技术攻关;支持新品种选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精深加工、医药卫生、社会发展、“五水共治”等领域技术攻关(具体见附件)。对每个行业、技术领域经济主体申报的科技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建立项目库,根据实际情况筛选1-2个基础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申报产业化项目,对通过产学研合作在衢州本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项目,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奖励支持。

(三)强化本地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经济作用。对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能力提升和依托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的科研项目优先支持。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切换至“衢州市”进行注册并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提示。

(二)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归口部门审查合格后,打印一式4份(A4纸)并附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

(二)根据《衢州市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竞争性分配项目、产业指导组(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

2.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技术交易合同、检测报告、经费支付凭证等。

3.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列表。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报工作时间和要求

 1.各学院(部门)对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作出明确排序,并在本部门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结果填写在《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审批表》(附件2)。

  2.2016年10月8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部门)按排序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上报科研处,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盖章的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因时间较紧,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曾静、杜淑芬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电子邮箱:OA系统信息员7邮箱

材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衢州市2016年度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doc

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