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65次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附件2)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4门,线上一流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每个教学单位至少向学校推荐1门。

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若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类课程将列入下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

学校统筹安排各类型课程,避免过度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具体申报要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要求。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教师填写相应类型课程申报书(见附件),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门)。(为便于学校评审,说课视频大小须控制在50M以内,课堂实录视频大小须控制在250M以内,等确定推荐到省里再严格按要求提供清晰版视频。)

2.各学院(部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材料电子稿分类别打包发教务处谢桂花钉钉(联系电话:801514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材料电子稿发实资处张彦(联系电话:8015122 )。

3.经学校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需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进行网上申报。

4.2021年6月2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课程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门)作为课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思想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推荐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实资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