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促进学校实验室建设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6、2017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2017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各学院(中心)安排人员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的整理归档,并认真完成项目自评验收,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验收报告书》。
2.2020年12月中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验收会。
3.实验室现场考察。
三、材料提交
《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验收报告书》与汇报材料PPT(每个项目控制在5分钟内)电子稿请于12月8日前发至实资处张彦钉钉。
附件:
1. 2016、2017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一览表;
2.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验收报告书。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 2016、2017年中央(省)财政专项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 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验收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