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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摸排的通知

浏览:152次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关于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摸排的通知

 

 

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浙纪办发〔2021〕11号)、《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的工作方案》(浙纪办〔2021〕54号)以及学校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掌握学校教职工个人在从事市场活动、项目合作、社会服务中存在的兼职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兼职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统计工作。

一、自查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兼职情况包含的主要情形

1.在其它学校、单位或机构兼职、兼课的;

2.在企业兼职的;

3.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性活动的;

4.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的;

5.在学术机构或组织、及其它各类非营利性组织兼职的;

6.其它与学校本职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兼职情况。

另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摸排本学院、部门(单位)来校兼职的“创新型岗位”“流动岗位”及其人员情况,兼职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教育度重视本次兼职自查统计工作,做好思想教育和组织工作。

2.每位教职工应如实填报本人兼职情况,并填写《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如有瞒报、不报的,经核实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部门(单位)于6月18日下班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统计汇总工作,并填写《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汇总表》(汇总表),连同《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纸质稿与电子稿一同上报至人事处(行政楼209)夏梦,联系电话:8015328。

 

 

附件1: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

附件2: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汇总表)

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汇总表).xlsx

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